如何輔助沉溺行為──病態賭博

如何輔助沉溺行為──病態賭博

 賴子健醫生 

賭博心理的形成有個人及環境的因素。個人方面主要是基於一種贏錢、尋求刺激和成就感的心態,又或是為了紓緩壓力和逃避面對問題等。環境因素則來自社會和文化風氣,例如鼓吹賭博是合法的娛樂。此外,家庭的影響亦很大,例如對金錢價值觀的看法,家庭成員有賭博的習慣等。

何謂「病態賭博」?它的定義具爭議性,它到底是腦病、精神病還是情緒病、心理病?根據一九九四年美國精神醫學會DSM-IV的定義,病態賭博有十項診斷準則,如持續有五項或以上,而賭博行為又並非由躁狂(持續興奮狀況) 引致,則算為病態賭博。

十項病態賭博診斷準則:
  1. 腦海常充滿賭博的事情(沉溺於以往賭博的經驗、計劃下次冒險、想辦法籌集賭本等)
  2. 需要愈來愈大的注碼才達到想要的刺激
  3. 曾多次嘗試控制、減少或戒賭,但都不成功
  4. 當減少或停止賭博時,會感到不安或煩躁
  5. 以賭博作為逃避問題或紓解不快情緒的途徑
  6. 賭輸後,常想日後再賭,希望「追返」所輸掉的
  7. 向家人、治療人員等說謊話,以隱瞞賭博行為
  8. 為籌賭本而做非法行為,如偽造、欺詐、偷竊等
  9. 因賭博而傷害或喪失人際關係、工作、教育、事業上的機會
  10. 因賭博引致財政危機而要靠別人作金錢支援

病態賭博的成因也是主要來自個人和社會兩方面。在個人層面上,較明顯的是心理因素,如性格、價值觀等,而精神狀態因素有抑鬱症、物質濫用及其他情緒病;遺傳或腦部因素則仍待進一步研究以確定。

病態賭博的發展階段主要分六個時期:
  1. 贏錢期:
    間中賭博,但較多贏(大)錢;感到刺激、樂觀;吹噓本領,賭博更頻密,賭注加大,並幻想贏大錢。
  2. 輸錢期:
    開始愈輸愈多,會缺席、曠工、說謊掩飾;常想「追返」輸去的,開始借錢、延遲還債;忽略配偶和家庭,變得孤僻、暴躁不安。
  3. 鋌而走險期:
    債務纏身,與家人或親友疏離、鬧翻,繼續沉迷;自我說服,做非法行為。當進入了第三期,病態賭徒會感到絕望,並可能有自殺念頭或行動。
  4. 關鍵期:
    嗜賭者已跌至谷底,走投無路,開始思想醒覺、心生悔意,並決定改變、不再賭博,且尋求幫助和返回工作崗位。
  5. 重建期:
    賭癮、焦慮和煩躁漸漸減低,開始重建自尊、接受自己,重建與家人關係和獲得信任,建立目標和新的生活習慣,解決法律問題和定期還債等。這個階段常會出現反複的情況,因此時間可以很漫長,由數年至十年不等。
  6. 成長期:
    生活已趨穩定,懂得瞭解和體諒、關懷別人,過著踏實和簡樸的生活,常自省和留意復發徵兆。

要評估或診斷病態賭博不太困難,但大多數確診時已屬中、後期,而大部份求助者都是家人,嗜賭者本身求助只佔20-30%(如工福的熱線)。

病態賭博的處理及治療大致也可以分為三個階段。進行治療前要注意基本的態度和立場,就是要聆聽、瞭解和建立互信,要認清目標和定好界線,按步就班和務實,不要過份樂觀,更不要因受騙而氣餒。

病態賭博的三個治療階段:
  1. 急性/危急介入
  2. 復康
  3. 維持/癒後

治療病態賭博的方法有很多,包括輔導、心理分析、行為治療及認知行為治療、藥物治療等,雖然認知行為治療有較多的研究證明其療效,但沒有單一方法是最好的,要視乎個別的情況而採用合適的方法;很多機構更會採用綜合治療法。

在眾多療法中,輔導是經常使用的,宏觀的做法就是要重建正常的生活方式,不再賭錢,而從微觀來看,就是提供心理上的幫助,除去焦慮和內疚等。在輔導中一個有效的方法是激發動機的面談(Motivational Interviewing),即引發戒賭的動機,其中五項基本原則包括表達同理心、突顯矛盾、避免爭辯、卸除阻力及自發效能。總的原則就是不用強加的方法,而是讓嗜賭者自我得出結論,知道所做的與自己的期望背道而馳,決心改變和願意付代價去補救。

在治療的過程中,家人的角色尤其重要。他們一方面要給予鼓勵,但另一方面不可因心軟而助長賭博行為,例如替嗜賭者一次過還清賭債。

既然病態賭博與社會和個人因素息息相關,要預防也就要從這兩方面著手,包括政府的政策、教育和大眾傳媒,與及家庭和道德、宗教教育等互相配合;這樣才可以有效預防賭博行為的產生和蔓延。

本文是由院牧聯會與誠信綜合治療中心於○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合辦的牧關專題講座「為時未晚──如何輔助有沉溺行為的人」之「病態賭博」由賴子健醫生講授,撮寫而成。稍後本刊亦會刊載餘下講題:「性的沉溺」由康貴華醫生講授,而由李詠茜博士講授的「進食失調」,已刊載於上一期《慈聲》同一專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