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出神的作為

顯出神的作為

 羅杰才    院牧事工聯會總幹事 

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裡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約9:1-7)

耶穌所行的神蹟,並不只是彰顯神的權能和慈愛,更是要顯明神的旨意與呼召。

在約翰福音裡所記載耶穌的醫治神蹟中,第5章在畢士大池醫治癱子和第9章醫治瞎子就是最清楚的例子。因為這兩次醫治都刻意選在安息日發生。

看不見與行不動

癱子和瞎子,代表看不見和行不動,這正是法利賽人的景況。安息日本來是使人親近神,學習聖言,重新得力。但在耶穌的時代,安息日卻如死水一潭,如不動的畢士大池;也像瞎子一樣,沒有亮光。因此耶穌特意的在安息日行這兩個醫治神蹟,藉此表明神的旨意,也是開啟他們的心眼,呼召他們回轉。可惜法利賽人心裡剛硬矇蔽,不但沒有悔改,反而想加害耶穌,我們實在應該引以為鑒。

在約翰福音第9章,我們看見一個先天失明的人,當時的門徒也看見,並且隨即發問:「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2節)別以為這是門徒自發的問題,其實這是典型的法利賽人的思維方式。不幸、疾病、傷殘、苦難,都是因罪而受神懲罰的結果。約伯記中,約伯朋友的思維就是這樣的邏輯。只是沒想到跟從耶穌已有一段日子的門徒,思想的格式仍然是和法利賽人一樣。

另一類瞎子

學問學問,學習最重要的不是學答,而是學問。因為如何問不但會影響所得的答案,更會暴露自己的思想和意念,有經驗的老師能從學生的發問知道他們懂還是不懂,心裡的意念是正還是歪。門徒的問題暴露了他們對神、人和自己的視而不見。他們看不見神的慈愛,以為神只是嚴厲的,甚至是有罪必罰、有過必究。耶穌對他們的教訓,在他們面前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未能轉化他們。一個先天失明的人,他需要的是關心和幫助。但門徒不但沒有流露出慈悲心,甚至以近乎羞辱的態度去議論他。他們不但沒有看見神,也沒有看見人。

約翰福音9章詳細的記下這個醫治神蹟,原因是這裡不只有一個瞎子,而是有三個(或三類)的瞎子。這個失明人是一類,法利賽人也是一類。他們的肉眼沒有盲,但心眼卻是盲的(41-42節)。令人意外的是還有另一類瞎子,他們就是門徒。為甚麼說門徒也是瞎子呢!因為他們也看不見。他們看不見神的慈愛,看不見人的可憐,也看不見自己的責任。

他們是耶穌的門徒,與耶穌同行時遇上一個先天失明的可憐人。如果他們問:「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看,他多可憐啊!你能醫治他嗎?」豈不是截然不同嗎?可惜門徒也是「看不見」。對於這樣的門徒,耶穌沒有依照他們的提問回應。祂先否定了他們提問的前設(前設其實也是結論),「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換言之就是指出門徒問錯問題,然後再進一步指出正確的態度,「是要顯出神的作為。」(3節)這一問一答,我們就可以看出門徒和耶穌之間,並不只是能力方面有差別,而是對神的認識和對人的態度有分歧。

耶穌從不會像門徒那樣發問,但門徒(和我們)甚麼時候才能像耶穌一樣回應人的需要?

顯出神的作為

要知道這不是一個令人興奮或使人雀躍的情景,一個先天失明的人,如何能顯出神的作為?院牧聯會往九龍城方向走,只要5分鐘就可以到達九龍寨城公園。這裡未曾清拆之前是一個三不管的地方,裡面充滿黃、賭、毒的勾當。有人以所多瑪來形容九龍城寨,也有人說這裡是人間地獄。60年代,一位外國女子潘卓靈,她不像其他人以好奇或不屑的眼光看這裡的妓女、賭徒和吸毒者。她以神慈憐的眼光看他們,並且深信神要在這裡顯出祂的作為。結果九龍城寨在清拆之後,黃、賭、毒都沒有了,但浪子回頭,福音戒毒的見證仍然在傳頌。看見或看不見,行動或不行動,其實是決定於有沒有信心和愛心。

顯出神的作為!不是現象的描述,而是現實的創造。不幸、疾病、傷殘、苦難,不會顯出神的作為,但卻能給我們顯出神作為的機會。人如何能夠看見神的大能和慈愛?就是有人願意伸手幫助他們,擁抱他們,以神的愛愛他們,人就能看見神的作為。

神不會唾棄人

在耶穌所有醫治神蹟中,從沒有像這裡所表現的,「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6節)耶穌當然有權決定用怎樣的方式進行醫治,但明白聖經的都知道,祂用一句話就已經可以使人得醫治,甚至死人復活。所以祂用的方法應該不是醫治的方式,而是提示或教導的方法。

門徒的問題讓我們知道這個瞎子在當時社會被視為是神所唾棄的人,像唾沫與泥土一樣不潔淨和卑下。耶穌吐唾沫在地上,可說是具體的呈現了門徒的心思意念。然而,耶穌卻不是要揶揄門徒,因為祂隨即親自用手把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如果我們稍為思想,不難發現其實這是相當令人嘔心的動作。為甚麼受人尊重,談吐舉止都優雅的耶穌會如此舉動呢?祂是不是要告訴門徒,你們認為他是被神所唾棄的,不潔淨的,但我(神)卻是不會嫌他不潔和卑下,並且願意親手觸摸他。

顯出神的作為!不單是能力的彰顯,更是愛的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