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同工

與人同工

 盧惠銓 

院牧有了召命,又要加上自知;有了自知,又要加上自省;有了自省,又要懂得自顧;學會自顧,還要操練與人同工。相信牧者們會認同,我們被造、得救、蒙召、裝備與事奉,都是出於神的恩典;牧者的所是與所為,原是祂的善工。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牧者的生命與事奉,除了原是神的「傑作」,更是「與神同工的」。(林前3:9;林後6:1)

醫院裡實在有許多處境非人力所能完全掌控的,而且有不少情況下院牧好像是獨個兒進行心靈關顧。所以院牧學習順著聖靈的帶領,按著從上而來的領受,以良善、忠心和見識來牧養這臨床處境的關懷對象。正因如此,常常聽見院牧分享「看見主奇妙的帶領…」、「體驗主藉著自己的服侍祝福別人的生命」、「經歷與神同工的喜悅」等等。這些見證,彷彿建構了一種從上而下「神→院牧→對象」的模式來彰顯院牧事工。牧者的服侍固然是與神

同工;然而同時亦是與人同工。牧者在地上能與人同工,也是展現與神同工的一個關鍵部分,因為神會使用不同的人彼此配搭來成就祂的善工。透過保羅自己的宣教經歷,以及他寫給初期教會的書信內容,已清楚表明「與神同工」和「與人同工」的雙行(或說十架)軌跡十分重要。若牧者只是一味的說自己與神同工,卻在事奉裡很難與人同工的話,這豈是神的原意和心意?

院牧當然要學習與神同工,也很需要學習與人同工,除了朋輩,還有事委、地區教會代表、義工,甚或包括不同宗教背景,以及不太認識院牧事工的醫護人員。既有主內同道,亦有非信徒。院牧要能與人同工,必須用心培育親和與溝通的能力。親和是指一種平易近人,願意主動接觸人但不會惹人抗拒,且令別人願意接近自己的氣質。切勿把衝動誤說為率直;冷漠說為內斂;退縮說為謙遜;心高氣傲說為個性獨特。親和也不是阿謏奉承,或逢場作戲、七嘴八吞。親和的人是因為他/她懂得尊重別人、不卑不亢、剛柔並束,且願意以真誠的態度接觸與關心人。

此外,院牧還要有良好的溝通能力。院牧聯會現時參照北美專業院牧組織的相關標準,制訂專業院牧檢證知能(competence),必須包括透過文字及對談「有效地與別人溝通專業院牧服務、評估、個人理念與反省」。這不是指因地區方言差異產生的語文障礙,更多時候是關乎表達、接收、理解、演繹,以及回應對方信息的能力。原來「溝」而不「通」,真是很難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