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牧如何看專業發展?

院牧如何看專業發展?

 編輯室 

自今年初,院牧專業發展的工作密鑼緊鼓的進行,透過不同形式的聚會,讓院牧對專業發展的理念和實際執行有更清晰的理解。於八月份舉行的「在職院牧研討會」上,專業發展籌備小組就專業院牧會員註冊資格及程序作出諮詢,當日的研討會有來自14 間院牧室共有20多位同工出席,會上大家都坦誠分享,並且表達了對發展的關注和心聲。我們相信聆聽院牧的聲音是重要的,因為走向專業的路是需要「同行」,更需要「同步」,所以要有不斷的澄清和溝通,才能建立共識,讓我們可以繼續前進。

如何看召命與專業?

雖然院牧要朝向專業發展已是一個獲得普遍認同的前題,但在制定「專業守則」和「專業院牧會員資格」的過程中,一連串的問題難免會重複出現。大致可歸納為:誰人有資格或能力評核院牧是否專業,是醫療機構嗎?是聘用院牧的事委會嗎?是神學院嗎?院牧的專業應該由誰來規定,又是否需要醫療機構來定?難道院牧不知道自己的召命是從神而來的嗎?若是只有自己定出來的標準,卻沒有得到承認,豈不也只是閉門造車?專業與不專業又有甚麼意義?

專業發展籌備小組就上述問題綜合回應:這些問題的背後,其實反映了一個很核心的價值,就是「召命」與「專業」是否存著相互的矛盾?意思是,有了「召命」是否就不需要有「專業」;而有了「專業」就是否意味著要放棄「召命」?其實,院牧的召命從來都是首要的,因為若沒有從神而來的呼召,委身於醫院服侍的心志,其他一切也只是空談。但正是因為院牧事奉的場景不是教會、也不是一般的宣教工場,而是醫院,所以面對的處境是獨特的,不能單單視之為另一個教會。由於院牧每天的工作都是身處於醫療環境之中,接觸的除了是病人和家屬外,更有醫療團隊內的不同成員,包括醫生、護士和其他專業人士。

隨著院牧服務不斷得到醫院的管理層所認同,不少院牧室也獲得醫院的榮譽委任(honorary appointment),意味著醫院已經視院牧為團隊的成員之一,不再是義工的身份(除了個別私立基督教醫院,院牧並非醫院受薪職員)。可見,院牧的角色已不只是從教會而來的一個牧者傳道,而是被允許進入醫院的一個「心靈關顧者」。每個職場都其有專業的要求,而醫療架構的專業守則更是屬於十分嚴謹的類別。試想像院牧每天都與專業的醫療團隊合作,甚或有不少院牧已被邀請參與討論病人個案的會議(case conference),更授權填寫病歷記錄(牌板);而且全港公立醫院亦將會進行定期的服務評審(accreditation),當中更包括對院牧服務的評審。由此可見,院牧在醫院的確是佔有一定的角色,也意味著醫療團隊對院牧所提供的服務會帶有相應的期望。既然院牧得到醫院的認同,我們應更進一步去問:如何能夠把院牧的召命在醫院裏發揮得更好?如何讓醫療團隊能有一個更客觀劃一的指標,認定院牧的召命和服侍是具備專業的水平?

若院牧是帶著獨特的召命,進入醫院從事心靈關顧的工作,相信沒有人比院牧更清楚甚麼是院牧的專業,正如一個醫生,不會由一個五金技工告訴他,怎樣去斷症或開藥?所以,院牧不需要覺得自己是閉門造車,或擔心不獲其他專業群體認同,他們有他們的專業,院牧也有院牧自己的專業。不要忘記院牧服務已經在公立醫院走過了四份一個世紀,憑藉多年的經驗和知識已足以設定甚麼是專業的院牧服務,何須從別人口中知道?參考外國的專業院牧機構,包括APC、NACC、NAJC等*,他們都是由業界自訂專業標準,繼而清晰傳遞給需要認識他們專業的其他群體。

如何看呼召與裝備?

在「專業院牧會員資格」中,對於院牧的「專業」有兩個重要的指標,包括神學訓練及臨床牧關教育(CPE)。對於CPE的訓練,由於督導有所屬的機構認可,而課程也有較客觀的標準,因此爭議性較少。但對於神學訓練的標準,院牧們卻似乎有較多的意見。現時我們的同工當中,除了院牧,還有助理院牧和探訪幹事;他們雖然也有接受神學裝備,具備文憑或證書資格,但卻不是傳道學位(即並非全時間事奉類別),那麼他們是否也合乎資格成為專業院牧?若未能乎合,是否需要再進修傳道學位?其實當院牧要走向專業,何不趁此機會統一對院牧神學訓練的要求?既然院牧必須有從神而來的召命,他們就應該是蒙召作神的僕人,繼而接受相應的神學訓練;若業界自己也不持守這個要求,又怎能說服別人我們是專業的院牧?作為專業發展的領航者,院牧聯會又是否責無旁貸,要為所有院牧室釐定劃一的神學訓練要求?

專業發展籌備小組回應這些間題時指出:對於業界十分重視自己的呼召和神學訓練,這實在是一個可喜的現象,因為這正代表著院牧對自己的事奉抱有認真和嚴謹的態度,而若然能夠在神學訓練上有一致的標準,也實在是最理想不過。但要達到一致必須經過一個過程,絕對不能簡單化或企圖「一刀切」。首先,院牧聯會必須尊重個別事委會的自主權和內部行政,也就是在聘用同工的條件和準則上,他們絕對有自主權,院牧聯會從來不會,也不應該干予,因為事委會與院牧聯會並沒有從屬的關係。其次,每個事委會也是各自獨立的,他們有自己的管治理念和行政運作,而要達致劃一的看法絕對不會是想像般容易,因他們往往受制於自身的宗派背景、歷史傳統或財政資源等因素。由此可見,若我們真的希望能夠在云云院牧室中,放置一個劃一的聘用同工標準,特別是他們對神學訓練的界定和要求,相信每個事委會都需要先有一個開放和接納的態度,並願意與其他人溝通和達到共識才有可能。

另一個實際的考慮是,現時神學院所提供的課程確實五花八門,甚至不同神學院類近的科目也不盡都相同,有些課程的性質更是具有爭議性,我們是否真的可以作出絕對的取捨,而原則又由誰人來定?其實我們也並不是因為感到困難就放棄嘗試,只是在專業院牧註冊的始創階段,我們是否就適宜「一刀切」?或由院牧聯會扮演一個終審的角色,過濾或認可哪一個才是應該認可的神學學位?還是,我們讓始創註冊運作一段時間後,誕生了第一代的註冊院牧,再評估在神學訓練方面到底實際的參差有多大,然後再共識一個劃一的標準。再者,始創階段也是有期限的(至2013年),我們又是否可以接受和視之為「恩典期」?若參考其他專業的界別,絕對不難發現他們也有類似的經驗,就是有過度的階段,由較寬鬆開始,繼而逐步邁向嚴謹。這豈不也是一個情理兼備的做法?

如何看事委會的角色?

上述提到事委會的自主性,其實在專業發展的路上,事委會是有一定的角色扮演,但在探討專業發展之初,都是院牧同工的參與為主,所以事委的聲音仍未充份發表。這其實也不難理解,因為院牧同工走在最前線,由他們制定專業的標準也是合理不過的。但隨著專業發展越具形態,特別是會員資格內清楚畫分出對各類專業院牧的要求,包括對神學和CPE訓練的要求,這些都會直接牽涉事委會對同工的聘任、擢升和培訓等機制,因此事委會絕對需要關注和清楚理解。

若事委會是一個「僱主」的角色,院牧同工就是「僱員」的角色;那麼在專業發展中,事委會的權限有多少?同工又是否應該為自己爭取?例如,同工是否要有事委會推薦才可申請成為專業院牧,這樣做是否會更有認受性?若同工要成為的「檢證院牧」(Certified Chaplain),必須乎合CPE的訓練要求,事委會又是否會給予同工持續進修的機會?事委會與同工會否處於一個矛盾的角色中?

 負責回應的專業發展籌備小組十分同意,事委會正是下一階段要加強溝通的對象,並指出:事委會與同工雖然分別處於僱主和僱員的角色,但實際上是一個整體、一個團隊。院牧必須明白,若沒有事委會的認同和支持,院牧同工要完全邁向專業也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若事委會並不重視同工是否專業,他們必然不會作出相應的配合,讓同工能按步踏上專業的階梯;而當同工知道事委會對專業的肯定,並且對同工邁向專業是有一定的期望時,他們也自然更有動力朝著專業的目標邁進。這實在是一個互動的過程,是需要彼此信任和努力才能達成。在這方面,聯會實在是責無旁貸的,特別是進入專業院牧的起步階段,更需要有充份的溝通、諮詢、對話,讓事委會不僅明白,更是積極回應,讓我們能在一個穩固的基礎上,踏上專業院牧的道路,越走越健康,越走越有力。故此,院牧聯會應扮演更主動的角色,與各事委會進行溝通,讓他們更清楚和樂意配合其中。

編輯感言:這次研討會的發言踴躍、真誠,院牧們的期望、擔憂、疑問,可說是一瀉而出。但這卻不感到他們有退縮和懼怕。也許,這正是踏上未知之路,會有和該有的心情吧!只願神的恩典給院牧團隊,好像過約但河的以色列人一樣,可以進入應許之地。

* APC是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Chaplains
NACC是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atholic Chaplains
NAJC是National Association of Jewish Chapla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