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召命而學

為召命而學

 姚慧施 專業發展委員會  

院牧專業發展,目標在於深化院牧專業服務和提升院牧專業質素。回想十多年前,要感謝當年在院牧部服侍的CPE督導們,引進了院牧持續教育計劃,透過每月的在職培訓,把臨床實踐經驗加以反省討論,鼓勵院牧朋輩彼此給予意見,以提升院牧的反省質素及牧養能力。此外,同時鼓勵已修畢四個CPE單元的院牧們申請院牧檢證。當時經過了大半年的努力,把預備好的檢證材料寄往美國,趁著2005年有幾位美國專業人員協會(APC)的檢證委員前來香港參與亞太區牧關會議,獲APC授權於香港進行院牧檢證。這實在是一個寶貴而難忘的學習過程,亦是身為院牧邁向專業及個人成長的美好體驗。

院牧專業發展不能缺少持續進修,更是為召命而學。多年來我一方面參與院牧聯會舉辦的在職院牧研討會,另一方面也在神學院持續進修,希望進一步深化個人牧養神學和提升牧養能力。院牧在牧養關懷過程中,往往會運用聆聽、同理心、刻度問句(scaling qusetions)、深究等不少輔導技巧,這些技巧背後都有不同的輔導理論。記得修讀「神學與當代輔導理論」一科時,從中認識了不同的輔導、家庭治療理論。過程中不單探究理論本身的優劣、貢獻和限制,更從創立人的背景、處境文化、意識形態、對人觀及世界觀的假設等,逐一分析批判,並與基督信仰作出對話及神學反省。

過去經醫護轉介曾遇上提出要求安樂死的病人。院牧的召命必須包括願意學習掌握生命倫理思考和反省,因為「每當從事關顧工作時,關顧者必須有能力將『人該怎樣活』與『這人現在是怎樣活著』相連起來」。1為此,我也曾以論文和臨床經驗就安樂死為題作出一些研究。近年政府發表了《香港引入預設醫療指示概念諮詢文件》。雖然政府一再強調預設醫療指示與安樂死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2前者是合法、後者是不合法,但多年來的諮詢過程已突顯了現時在法律及醫護守則與指引方面,對照護晚期病人的需要上仍有許多改善空間。近年,不同的工作小組持續檢討、修訂及推動對臨終病人的全人關懷。院牧一方面要理解及配合醫院在醫療指示上的守則,另一方面要透過臨床實踐向醫護團隊展示如何敏銳和妥善地向臨終病人及其家屬作出有效的心靈牧養關懷,讓病人在醫護團隊的共同努力下,得到最大的益處。院牧為了召命,要持續進修的課題還有許多…。

 
  1. 關瑞文《山道期刊 第十二期 ─ 專題文章‧在身分危機中重構「牧養關顧」─ 布朗寧的獻議》香港:香港浸信會神學院。2003,頁26。轉引自(Don S. Browning , Religious Ethics and Pastoral Care.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3, p.10)
  2. www.fhb.gov.hk/download/press_and_publications/consultation/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