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抉擇

父親的抉擇

 龍劍偉 

「婦人怎樣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憫她親生的兒子呢?即使她們可能忘記,我也不會忘記你。」(賽四十九:15)

九年半前一個主日早上,當我正在講台上為一位外國的宣教士翻譯時,我的心很紊亂,因為剛收到妻子的電話,說她正在醫院為女兒做眼睛檢查,我心知不妙。當時宣教士正在分享他在印度看見的神蹟奇事,主使瞎子看見,聾子聽見,我覺得主好像藉他對我說話。

那是發生在一個多星期前的事,有一晚當我餵次女飲牛奶時,發現她的眼珠有點異樣,黑色的瞳孔好像脫了出來,但不久又回復原位,心有點寒。後來妻子過來看,卻又好像看不見有問題。為了保障,翌日我們帶她看兒科醫生,醫生關了燈用電筒照她的眼睛卻發現不到有何異樣,我們滿心以為自己多疑。但過了不久,電視介紹奧比斯眼科醫院在大陸的工作,我們又擔心起來。就在我講道的那一天,妻子在一位任職護士的姊妹介紹下,去了見政府眼科醫生,檢查了一個下午。消息傳來,我們只有個多月的女兒患上眼瘤,如果是惡性,可能有生命危險。經磁力共振顯示,她的確患上視網膜腫瘤(是癌症的一種),而且兩隻眼都有。

因為雙眼都有腫瘤,醫生擔心癌症已到末期。我心裏卻充滿疑問,怎可能?女兒剛剛出世,七磅多重、健康活潑、雙目精靈、標緻可愛,但醫生卻告訴我們她快要死了!我真的不相信這是現實,我寧願這只是一個惡夢,醒了便沒事了,只可惜惡夢成真,妻子和我都哭了。「幹嗎?放棄她吧!醫生,為甚麼還要救她呢?」「因為這是生命,我們有義務要盡最後努力,但要有心理準備,手術成功以後會失明。」「是甚麼手術?」「是挖眼的手術。」醫生告訴我們要造挖眼的手術時,我們的心如刀割,小小的嬰孩為何一出世就要受那麼多的痛苦呢?要做手術?還是放棄?醫生竟然把這個問題拋給我們做父母的去決定,在我的內心深處,真的很想放棄。大家也等待我做決定,這壓力實在太大。

但主的話安慰我,約伯受盡家破人亡後,他仍能讚美神:「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去。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回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該稱頌的。」(伯一:20)我相信苦難是從神而來,我要勇敢接受,我亦相信神愛世人,祂所愛的包括傷殘人士,生命與眼睛,兩擇其一,當然是生命,因為生命比眼睛更寶貴。最後,我們決定接納醫生意見,讓女兒接受兩次手術,讓雙目先後被取去,好讓她的生命得以保存。

經過兩次手術,生命真的得以保存,正如我們在那時候領受的一句聖經應許一樣,「除了這艘船以外,你們沒有一個人會喪命的。」(使廿七:22),在整個過程中,主的話一直指引我們、鼓勵我們。沒有主,我們或會與其他家長一樣,四出尋求靈丹妙藥,甚或占卜、算命,改名改信仰,到頭來人去留空,嗚呼哀哉!

「凡有生命的,就有盼望,因為活狗比死獅更好。」(得九:24)

是的,有缺憾的活著比全屍更好。感謝神!女兒至今九歲,雖然失明,但癌細胞已徹底清除,內心充滿喜樂,讀三年級,喜歡唱歌、彈琴、寫作。她的生命改變了我們,讓我們學習愛惜生命,有生命就有機會。神愛世人,我們先去愛生命,神的恩典就臨在。九年的歲月有苦有甜,主的恩惠與慈愛卻緊隨著我們,實在主恩滿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