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醫治:肺結核(2)

全人醫治:肺結核(2)

 郭崇琦      律敦治醫院護士  
肺結核護理及注意點

因為引致肺結核病的「結核桿箘」非常頑強及生長緩慢的,所以需要長時間的療程及足夠的藥量才能有效地將之消滅。因此,肺結核患者會經歷一段漫長的藥物療程才能達致完全康復。

為了確保患者能成功完成療程,必須讓患者瞭解到按時按量服用抗結核藥物及定時覆診的重要性。還有認識服用抗結核藥物常見的不適和不良反應及處理方法。

接受抗結核藥物的注意點:
  • 治療肺結核病的方法是同時使用三至四種抗結核藥物。每日一次或每星期三次並一次過服用。
  • 除口服藥外,可能還需要肌肉注射藥物。
  • 服藥必須足量按時及有恆心,因為這樣才能維持藥物在體內殺菌的效力。
  • 整個療程需要連續服用六個月至十二個月不等。主要按個別病情進展,若能嚴格遵照服藥指示便能痊癒。
  • 當服用抗結核藥物後兩三天,病菌數目就立即減少九成而傳染性亦迅速下降而於服藥兩週後,傳染性已減至最低,一般毋須隔離,患者可以維持正常的社交及家庭生活甚至可以繼續上班工作。但初期避免與嬰孩接觸直至醫生認為再沒有傳染性為止。
  • 通常患者會作短暫留院,如沒有藥物不良反應便會出院及安排到就近的衛生署轄下之胸肺科診所作全監督服藥及按時覆診。出院後如對藥物有不良反應便應立即到胸肺科診所求診而不可以自動停藥或自行減少藥量。
  • 不按時服藥或自行減藥量會引致抗藥性及加劇病情和增加病發並傳染他人的機會,甚至死亡。
  • 若患者對抗結核藥物產生不良反應,可能需要入院作藥調校以製定一避免過飽或空腹服藥以免引起腸胃不適。
  • 盡量避免在服藥期間離開香港,如必須應先徵詢醫生意見。
  • 某些抗結核藥會影響肝臟功能,所以患者在治療期間會定時抽血檢驗肝臟功能及為免進一步影響肝臟功能,患者應避免飲酒。
  • 某些患者在服用藥物後會對陽光產生過敏反應。皮膚會變深啡色故不宜長時間暴露在陽光下。
  • 抗結核藥物與口服避孕藥、糖尿藥或類固醇藥一起服用會影響藥效。
  • 女病人在接受治療期間應盡量避免懷孕,因為在懷孕期間的生理改變可能會影響藥物的成效而某些抗結核藥物會對胎兒的聽覺有影響。另外抗結核藥物會降低口服避孕藥物的效用,故應考慮採用其他方法避孕。
認識服藥後可能出現的正常及不良反應

大部份患者服藥後都沒有不適,但如果感覺不適或產生不良反應,應向護士報告。

正常反應包括:
服藥後四至六小時內的糞便、淚水、尿液或鼻水呈橙紅色,因此患者不宜戴隱形眼鏡。出現短暫噁心、面紅、口部短暫麻木的情況通常不用見醫生。如出現下述反應應盡快覆診要求醫生的診治:頭暈/持續噁心、嘔吐、食慾不振/皮膚及眼白變黃/發熱/痕癢、皮膚出疹/耳鳴/視力變模糊/關節痛/其他身體不適等等。

除了定時按量服藥及留意有沒有藥物不良反應情況外,患者應:

  • 保持均衡飲食攝取足夠的熱量、豐富的蛋白質,爭取適量的維他命A及C,還有飲用充足的水份
  • 停止吸煙及避免飲酒
  • 作適當的運動以增加抵抗力
  • 足夠休息
  • 個人衛生方面,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以紙巾掩口鼻
  • 切勿在公眾地方吐痰,應將痰涎吐在廁所並用水沖走,或用紙巾或膠袋包好
  • 然後棄置在垃圾桶內
  • 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及室內空氣流通

其他事項

  • 肺結核是一種需要呈報醫務衛生署的傳染病。其屬下的胸肺科診所會根據患者所提供之資料安排與患者有經常密切接觸的家庭成員或其他人士接受免費X光胸肺檢驗。
  • 患上肺結核固然不幸,但如能迅速就醫,盡快接受適切的藥物治療,大部份的患者都可以完全康復。

(內容根據衛生署及香港防癆心臟及胸病協會結核病健康教育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