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與要求

規範與要求

 王璇 專業發展委員會  

一個稱得上專業的服務、專業的群體,都必須為其工作性質、範圍,以及從業員的質素,制定相關的規範與要求。院牧也不例外,因為醫院這工作環境、與院牧夥拍合作的專職醫護人員,都是這樣的。

十年前,院牧聯會落實推動院牧專業發展,到2009年成立了現時的「專業發展委員會」,制定了【專業院牧事工-在醫療護理的角色和重要性】及【院牧專業守則】兩份文件,以文字說明醫院院牧事工的性質、範疇及院牧的專業操守。

兩年後,委員會設立了全港首個自願性院牧註冊制度,一方面確定院牧已有的專業訓練,提升這個群體的專業形象,同時也為業界提供一個持續成長的方向與藍圖。有公信力與說服力的制度,必須有合理且可跟從的規範與要求。現時的註冊制定,主要包括六方面1

  1. 神學訓練-院牧是蒙召在醫院作聖職的牧者,所需的神學訓練必須等同於教會牧者或宣教士所有的;
  2. 臨床牧關教育(CPE)-此乃國際社會對院牧公認的專業訓練要求;
  3. 入職年資-待新入職院牧清楚事奉方向及至少有一年的穩定服侍經驗;
  4. 臨床經驗-要求在職及義務院牧均維持足夠臨床經驗;
  5. 持續進修-期望院牧願意在專業及個人質素方面持續追求成長。
  6. 院牧檢證-為院牧在神學與牧養關顧理論、身分與角色、技巧與反省及觸覺與溝通等四方面,提供一個深化與整合牧養服侍的學習機會。

委員會制定以上的規範與要求,冀盼院牧把個人牧養神學融合在醫院牧養服侍裡,並幫助院牧持續提升其個人質素、牧關知識與能力。然而,單憑一套自願性的規範與要求,成效有多少?現時的註冊制度已設立五年了,業界內的自願性參與比率,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這套規範與要求雖然存在,但跟從與否,積極與否,仍在於院牧個人的選擇取向。一直以來,院牧聯會為配合這個成長藍圖,定期舉辦不同類型的院牧研討會、臨床牧關教育課程,檢證指導小組、以及其他持續進修活動等。因為要求與支援,必須同時並存。

當然,若參考其他專業服務與團體的規管過程與經驗,便知道往往需要一種權威性的外加「鞭策」,方能成事。只是對於聖職來說,最理想仍是院牧自己認同及願意接受這些規範與要求,而非被「逼」。院牧若重視整體業界的發展,在牧關服侍上經常自省,並甘願在不足之處付出代價追求進步,才是設立規範與要求的原意。院牧被神呼召於醫院這牧場裡關顧有心靈需要的對象,醫院需要的不是帶有宗教名銜的傳教者,而是能向神和人問責的專業牧者。

註1: 詳情可瀏覽院牧專業發展網頁http://www.hospitalchap.org.hk/profe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