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是一個長期病患者,但使我對最近香港政府對醫療融資諮詢文件關心的,卻是身邊患上頑疾的朋友在患病時所需要的醫療照顧而引起的。
我在這兩、三年內與癌症的接觸非常親密,我的一位大學的同學在三年前突然發現身體一些異常的狀況,入院檢查後發現有肺積水和肚積水的現象,在抽取肺部的積水經化驗後,在積水之中發現了癌細胞,經多翻追查後,醫生的診斷不是肺癌,而是未能找到癌瘤的腹膜癌,建議的治療方法是採用化學療法,在接受由醫管局的醫院治療時,醫生告訴病人,現時由醫管局所提供的化療藥物中,對這種病況未必最有效,倘若要施用一些較為有效的藥物,醫生是可以處方一些療效較好的藥物,但需自費。以每三個星期計算,單單化療所需的藥物便需八千多元,至於日間醫院的收費,交通費及其他的開支還未計算在內。
在另一個個案中,是我的一位同事,他四十出頭,家裏有太太及兒子,兒子現時十歲。在兩年前,因身體突然消瘦了很多,但沒有任何的病狀,在家人的勸籲之下,決定前往驗身。一驗之下,所得的結果竟是血癌,經詳細的診斷後,醫生建議兩個治療的方法,其中一個就是找尋適合的骨髓作移殖,而另外一個方法就是以最新的藥物作治療。在深入瞭解療程後,我的同事認為採用骨髓移殖的治療方案的危險性較高,故此選擇以加以域治療方法。但與上一個個案的情況類同,按照醫管局的藥物名冊政策,醫管局不能提供這類藥物,我的同事月入大約四萬元,要負擔家裏一切大小的開支,而加以域療法所需的藥物開支每月要大約二萬多元,在這情形下倘若要每月支付二萬多元的醫藥費,又談何容易呢?倘若不是得到撒瑪利亞基金的協助,他要以加以域療法去治療血癌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從上述兩個個案之中顯示,疾病的來臨是人所不能預見的,但假若遇到一些長期的病患,又或嚴重的病症,所要付出的醫療費用,著實不是普通收入的人士所能應付,故此有一個良好的醫療架構,當巿民有病患時,能使病有所「醫」,是非常重要的。
最近香港政府推出一份名為《掌握健康,掌握人生》的醫療改革諮詢文件,並邀請巿民大眾提出意見,希望在其中六大方案中提議可選取的方案。但政府在公開諮詢時,往往都只著重及強調香港現時的醫療制度正面對嚴峻的挑戰,包括人口老化、醫療成本上漲、公共醫療開支不斷上升等,以致引導巿民覺得,香港現時的公共醫療系統的負荷愈來愈沈重,假若不立刻進行改革和融資的改革,便會使香港整個社會陷入困境,使下一代無法享有優良和可持續的醫療服務。
我非常認同現時的醫療政策不完美,亦贊成要進行改革,但改革並不等同要贊成進行醫療融資的改革,更不等同要立刻進行醫療融資的改革,其實即使不進行改革醫療融資,維持現行的融資安排(即透過稅收支付公營醫療系統),政府所列舉的問題,仍然可以得到解決,而不需要增加巿民的負擔來應付需求。原因有下列各點﹕
(一) 政府現時醫療整體開支佔政府經常開支的比例上限設於整體開支的17%。
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7-08年度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會將醫療衛生的開支由現時的15%於2011-12年增加至整體公共開支的17%,驟眼看來政府好像已將醫療開支佔整體政府開支的比率提高,但卻從來沒有解說為何只將上限設於17%。
相對於其他的國家,雖然制度不同,但以2003年為例,澳洲政府是16-17%、加拿大是16-17%、英國是15-14%,而香港是12.4%,雖然於2007-08將上限提升至17%,但相對其他先進國家,以2003年的相對比率,香港的比率仍然是較低,故此提高比率,並不能構成要求巿民增加負擔的原因。
(二) 醫療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遠不及其他國家
根據《諮詢文件》的數字,2004年公共醫療開支為378億元,佔本地生產總值2.9%,即使2033年增加至1,866億元,這個比例亦只是5.5%,遠不及世界其他同樣以稅收為主要融資方式的國家現在的水平,例如﹕在2007年,澳洲的公共醫療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為6.4%、加拿大6.9%、英國是7.2%等,所以政府根本不需過份憂慮。
進一步說,即使以總醫療開支來計算,情況亦相若。根據《諮詢文件》的數字,2004年總醫療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5.3%,即使到了2033年,這個比例亦只是9.2%,這不及世界其他同樣以稅收為主要融資方式的國家現在的水平,例如﹕在2007年,澳洲的總醫療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例為9.5%、加拿大是9.8%、英國是8.3%等。
(三) 政府對未來醫療開支推算欠準確
按政府的推算,在2004年至2033年間的公共醫療開支,將由378億元,大幅增至1,886億元。對於政府這項推算表示質疑,原因有二﹕
- 過去政府發表的醫療改革諮詢文件均會為未來的醫療開支作推算,但往往與實際的結果相差甚遠。舉例說,1999年「哈佛專家小組」發表了一份題為《香港醫護改革:為何要改? 為誰而改?》的諮詢文件,推算香港到了2004年,公共醫療開支將增至888億元,但實際上,2004年的公共醫療開支只是372億元,是原來推測的42%。由此可見,政府對未來醫療開支的推算欠準確,有時更與實際的結果相差甚遠。
- 有學者的推算亦發現,假如政府投放於公共醫療的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不少3.5%,到了2033年,政府投放於公共醫療的開支將達到896億元,但推算的醫療開支只是483億元 (基於2006年的服務水平)。換言之,不但沒有財政赤字,反會有盈餘。
- 再者,在醫療諮詢文件中,政府只是伸手向巿民要錢,但諮詢文件中卻從來沒有告訴巿民,透過融資方案中取得的資源,將會以何種的方式注入醫療系統,亦沒有提及將所取得的資源如何調配,更沒有提出將所取得的額外資源怎樣去進行醫療系統的改革。作為一個基督徒,我認為就算政府要進行醫療融資的改革,首先要理解醫療融資並不純釋是一個財務的問題,更應是社會公義的問題,故此無論情況如何,融資的原則應包括下列各點。
(一) 財富再分配
醫療開支是公共開支中重要的一環,政府財政的運用,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履行公義,使弱勢社群的基本權利得到體現。政府財政應發揮「財富再分配」的作用,而基於這個原則,醫療改革亦應朝向這個方向進行;尤其是醫療融資涉及財政分擔的問題,直接影響巿民生計,所以政府應該列出更多數據,讓公眾深入討論,以確保所提出的方案是符合公義分配的原則。假若從這個角度看,目前以稅收支付公共醫療開支的方法,是比較公平和能夠保護低下階層。
(二) 疾病的社會本質
不少人都認為,健康是個人的責任,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健康負責,不應倚賴他人為自己錯誤的生活習慣負責。當然,這論點有一定的道理,但要知道,生病往往是由社會及居住環境所造成的 (例如空氣污染、過長工時等),是社會「成功」的代價。因此,處理疾病不可能完全是個人的責任,社會和政府亦有責任的。故此患病機會較低的巿民,應該感到高興,但與此同時可否亦應該考慮幫助患病機會較高的巿民,以體現作為社會一份子的責任承擔和履行社會公義原則。
(三) 保障弱勢社會群的利益
鑑於低收入人士在社會是處於弱勢的一群,因此在醫療融資制度方面,政府責無旁貸,應特別保障低收入人士也能獲得充分的醫護服務。在《諮詢文件》的六個融資方案中,政府似乎傾向強制性的醫療保險計劃。然而,強制性的醫療保險計劃,又能否保障弱勢社群的利益呢? 可以預見,當實施了強制性的醫療保險劃之後,會有一部份人,例如長期病患者,會很容易被保險公司分辨出為高風險人士而被拒諸門外。由此可見,強制性醫療保險計劃可能會使弱勢社群的利益受到忽視,有違社會公義。
其實一個完善的醫療系統,應能鞏固及維繫基層醫療的服務。在文首中所提及的兩個例子,雖然好像未必會影響至每一個人,但患病絕非個人所能預測及控制,那兩個例子,亦是每一個基層巿民可能面對的境況,故此若不能解決基層巿民的需要,任何的改革都會變成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