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命中的召命

召命中的召命

 盧惠銓 

[編按:過去兩年,在《醫•道》這欄目曾先後以十二個主題,延續闡述院牧服侍的性質與理念,並嘗試配合近代醫療服務的發展,作心意更新而變化的整合,讓讀者對現今院牧服務的信仰基礎有進一步的反思。然而,牧者的所為(doing)與所是(being)關係密切且同樣重要。從今期開始會以牧者的個人質素作為反思焦點。]

院牧的首要個人質素,是必須具備召命中的召命。此話何解?院牧事工豈不是已發展多年,為何還要重申牧者的召命?理由簡單,只因隨著天國事工、神學教育,以及臨床牧關教育朝向多元化及普及化的發展,這核心價值將會遇到更多更大的衝擊。

院牧的第一道召命,必須經歷上帝的呼召,並願意回應這從上而來的呼召,決意獻身事主,以成為神職人員為終身任命。院牧具備的獻身心志,應需媲美牧養教會的牧師傳道或被差遣的宣教士。院牧這服侍崗位不只是一份工作,而是聖職。只是時至今天,神學教育、臨床牧關教育的學歷與個人蒙召經歷已非等同,甚至不一定可相提並論。臨床經驗顯示,有少數具備學歷且獲受聘的牧職同工查實並不清晰其個人蒙召經歷。其實這種現象近年早已在西方社會的心靈關顧專業服務中出現。也許有見及此,美國專業院牧人員協會(APC)多年以來一直堅持專業院牧必須經由所屬宗教群體按立(ordination)或任命(commission)。

院牧的第二道召命,必須清楚蒙召進入醫院作牧者。院牧聯會新修訂的差遣院牧計劃中,清楚表明「醫院院牧是一項聖職,院牧是蒙召的牧者,奉差遣到醫院這獨特的牧場,以關愛服侍,表彰生命之道,活出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福音。」醫院是個生死攸關且充滿弔詭的地方。院牧駐守醫院,不只是有耐性地陪伴、聆聽,與人傾偈;更是結合神學與行為科學來牧養上帝所愛的生命,包括信徒、非信徒;病友、家屬及醫護人員等。院牧除了進行常規牧養探訪,也要評估關懷對象的靈性需要,善用信仰資源作出適切的回應,並經常在醫院或教會宣講、培育靈命及訓練信徒等。近年更有團隊發展離院外展跟進,透過持續的牧養關顧引領對象認識生命之主,經歷上帝的恩典。醫院是院牧認領的宣教牧場;病患群體是院牧認領的服侍對象。

院牧聯會推動的院牧專業發展,乃建基於以上這兩道召命。院牧不能以專業裝備取替召命;相反地,卻要因召命而追求專業的成長。既然這核心價值如此重要,誰來把關?這不是醫院管理局的責任,也不是醫院高層的管轄範疇,而是地方教會所組成的院牧事工委員會,在甄選院牧的過程中所必須堅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