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死亡,我們只有孤獨

面對死亡,我們只有孤獨

 鄧紹光     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基督教思想(神學文化)教授 

死亡,是甚麼?

其實,我們沒有可能正面認識和討論死亡。我們只能夠透過認識和討論死亡的作用,來間接認識和討論死亡,並且,我們認識和討論死亡的作用,也只是有限度的。

這種情況,跟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和討論,十分相似。上帝與死亡,都是我們知識和經歷的界限。誰人可以經歷上帝自身內在的神聖生命?誰人可以經歷死亡自身的奧秘?撇開上帝不談,怎麼說我們不能經歷死亡?我們的親人離世,他們不就是經歷死亡嗎?

1. 沒有生命,可以經歷死亡嗎?

這其實關乎經歷。何謂經歷?經歷指的是生命在時間和空間的遭遇。沒有生命,就沒有經歷。那麼,沒有生命,可以經歷死亡嗎?死亡,其全然的作用我們只能抽離 地看見在另一個人身上發生。死亡的作用,其對一個人的生命全然發生,我們只能在我之外的他人身上才能看見。死亡的作用,若不全然發生,我們就不知道死亡的 作用和其破壞力量。那是一種消滅生命的力量。但是,我們卻不能自己親自經歷死亡這種全然毀滅的力量。

我們經歷的是死亡的侵蝕,或是緩慢的,或是迅速的,但就是無法全然經歷死亡的全然臨到自身身上。對於死亡的全然臨到,我們只能以旁觀者的身份看見他人身體 的瓦解而意識這種負面力量的籠罩作用。我們不單旁觀他人的痛苦,也旁觀他人的死亡。然而,這畢竟是旁觀。雖然這種旁觀可以引起我們的不安、恐懼;不安於失 去眼前垂死的人,恐懼自己同樣失去生命不再經歷人生,但是不安、恐懼仍然是一種生命的經歷而非死亡的經歷。我們仍然無法洞悉死亡本身是甚麼,因為我們無法 從他人的死亡中經歷死亡本身,我們無法對他人的死亡感同身受。這顯出了我們的有限與無能。

2. 這一瞬是一度無限距離的鴻溝

我們有的是邁向死亡的經歷,或是倒過來說,我們有的是死亡迫近的經歷。這也就是垂死的經歷。垂死並非死亡,因此垂死的經歷並不就是死亡的經歷。準確地來 說,垂死經歷仍然是生命的經歷。我們的生命在尚未中斷之前體驗自身生命的逐漸流失。並且,我們在這種體驗自身生命逐漸流失的過程中,意識終有一天這過程會 完結,但這種完結並不是痊癒。邁向死亡是一條不歸路,可是到達終點時我們卻全然無從體驗死亡在自身生命的全然作用。

我們不單無法直接經歷認識死亡自身,就是死亡對我們的全然作用我們也沒法體驗。我們唯一可以體驗的,只是死亡在其徹底毀滅我們生命之前的那瞬間一刻的力 量。我們可以極為臨近接近被死亡全然吞噬的那一刻,然而生命就是無法進入那一刻。雖然此一刻與彼一刻好像一瞬之間,但這一瞬卻是一度無限距離的鴻溝,無法 跨越。這種不可跨越的鴻溝,使得死亡成為全然陌生的,而正是這全然陌生進一步使得我們恐懼、不安。如果死亡是我們的敵人,那麼這個敵人的力量我們是無法全 然體會的。死亡,是一位陌生的敵人。

3.  我們總是以旁觀者的身份來經歷死亡的力量

那麼,對於在他人身上發生的死亡事件,就變成唯一的通路去認識死亡的全然毀滅生命的力量。然而,正如前面曾經說過,這是十分間接的,不能取代自身對死亡的 親身經歷—雖然實際上我們不可能如此經歷。另一方面,他人總是與我們有所分別的;他人被死亡全然毀滅這一事件,我總是以旁觀者的身份來經歷死亡的力量。無 論我怎麼熟悉這他人,無論我的生命與這他人的生命如何契通相合,我們仍然是兩個互有分別的個體。我永遠是站在他人之外來體驗死亡對他人的作用,而不能進到 他人的生命之中如他/她那樣子地去經歷死亡的作用。

如此一來,對於那在他人身上發生的死亡事件,我同樣無法全然體會,因為我無法以第一身的身份經歷他人身上所發生的死亡。他人跟我的差異,使得死亡更為陌 生,並且這也反過來,死亡的陌生,使得他人更為別異。死亡和他人,最終均為我無法全然參透的異域與異己。同樣,倒過來說,他人對死亡和我,亦無法全然參 透。然而,正正是在這一點上,我們都同樣經歷在異己(他人)異域(死亡)面前的有限與無能。這是一種負面的限制性經歷。這種負面的限制性經歷,並非是一種 對負面遭遇的正面經歷,而是對負面遭遇無能經歷的經歷,而成為在負面面前被迫卻步的限制性經歷。

異己與異域是我們共同面對的限制,無論異己的內容與異域的內容是甚麼,甚至我們根本無人知曉,我們都同樣遭遇一種無法直探其中的極限性經驗。在這樣的情況 底下,我們只有退回自身那無限臨近死亡的垂死經驗中去。雖然我們不能從自身那臨近死亡縱身一躍進入死亡中去直面死亡的本來面目,甚或死亡對我們全然毀滅的 力量,但這卻是我們唯一的道路,可以最為接近死亡及體會其全然吞噬自身前的一刻所展示的毀滅力量。這種經歷,也是一種負面的界限經歷。我們體驗負面的毀滅 力量作用於己身;我們在其全然臨在前作最後的體驗,而這最後的體驗最終成為我們生命的界限。

4. 面對死亡,孤獨成了必然的結果

然而,當我們還沒有進入垂死的狀態之中,我們以只有透過他人的死亡事件來間接認識死亡。因著這他人與自己關係的親密程度,而對死亡的力量作出相應的體會。 這顯示了死亡要拆毀的生命,不只是狹義的個體,也包括個體與個體之間的連繫,而這種連繫又是構成生命的元素。只是,逝去的個體,已經無法體會這種拆毀,在 生的個體,則在於其跟逝去個體的關係有多緊密,而決定其所承受及體會的傷害有多深刻。這種傷害的深度可以是零或極少的,也可以是極大的。不過,這種對死亡 傷害的經歷,仍然是個人的,是在生個體自己的經歷。一方面,在生個體並非代替逝去個體來經歷這一切。另一方面,沒有另一個在生個體可以同樣經歷此一在生個 體的傷痛。這傷痛的獨特性跟在生個體與逝去個體之間的獨特關係,全然不可分割。因著獨特無可取代的關係,傷痛乃獨特無可取代。孤獨於焉生起。

面對死亡事件,無論那一種情況也好,孤獨成了必然的結果。是以,我們只能面對死亡事件,而非死亡本身,而這種面對,是孤獨的。我孤獨地親身經歷死亡的逐漸 逼近,我孤獨地承受我所愛的人被死亡吞噬後的割裂。這一切,他人都無法經歷我所經歷的。同樣地,我也無法經歷他人親身經歷死亡的逐漸逼近,我也無法經歷他 人為所愛的人被死亡吞噬後的割裂傷痛。我和他人同樣經歷的,是雙重的孤獨。在死亡事件面前,我所經歷的是他人無法對我的經歷感同身受,以及我無法對他人的 經歷感同身受。然而,我會因著這種雙重的孤獨,而體會他人同樣的雙重的孤獨嗎?也許,我們無法直面死亡,但是我們卻無法逃避死亡最能為我們共同經歷的作 用:孤獨。在死亡事件面前,我們的生命竟是如斯孤獨。也許,這正是死亡在全然毀滅我們之前為我們的生命惟一且必然經歷的極度負面的遭遇。

如此一來,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所經歷的,所體會的,豈不是這種極端的孤獨:「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

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