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與牧養

牧者與牧養

 林偉廉 專業發展委員會  

醫院是一處吊詭的地方(a place of paradox)1,意思是人們在此處經驗各種的矛盾,包括舒服或痛楚、康復或惡化、希望或絕望、出生或死亡。在這些複雜的矛盾和危機中,人們的心靈往往感到十分無助和困擾,作為牧者應如何提供牧養?如何伸出關懷之手呢?

喜爾得納(Seward Hiltner)在他的著作《牧範學導言》有這樣的引述:「自宗教改革以來,差不多每一部論及牧養的書籍,都列舉很多以主那穌為榜樣的牧者所必需具備的素質。十七世紀的巴克斯德說,牧者應當能急其所急,而又寬容其所不急的。他應常存虛心,而感其人性的『不足』。他應當『在嚴肅與溫柔兩者之中審慎調和』。他應當以『屬靈的態度』處理一切。十九世紀英國聖公會歐申堂主教在其著作中,認為『牧者的性格』應具愛人的心、聖潔、莊重,『樂觀而又滿有希望的氣質』,智慧、審慎、仁慈、克己,言行一致與旨趣堅定。」2

筆者常被問及:「如何能成為醫院院牧?」事實上,今天有不少神學生及教牧同工開始探索醫院的牧養職事。通常我會指出作為醫院院牧的先決條件必須具備:1)認可的神學學位;2)認可的臨床牧關教育訓練3;3)具有牧者的品格。以上三項彼此息息相關,尤其是牧者品格的形成(pastoral formation),是神學訓練和臨床牧關教育訓練過程中,其中一項重要目標。要具有牧者的品格,先要有牧者的行動和牧者在神學思想上的整合。若按照上述對牧者的要求,那就值得我們再思成為院牧的條件。

潘霍華認為「牧者的生命得以完整,是藉著閱讀聖經、默想、祈禱和掙扎。」4閱讀聖經、默想、祈禱是內在的屬靈操練,掙扎則是外在的生命實踐與挑戰。這包括對自己、對別人和對世界。正因如此,院牧必須在信仰、神學及牧關實踐上有嚴緊的反思和整合,從而有能力處理和幫助病人在面對人生種種危機時,在病苦中以信仰作出回應,並且能夠協助他人探索和尋回生命的意義。

到底怎樣的神學訓練及臨床牧關教育,才可幫助牧者建立這樣的牧養能力?值得深思!

1.    Lawrence E. Holst. Hospital Ministry. (Crossroad) 1985.
2.    Seward Hiltner. Preface of Pastoral Theology. (Abingdon) 1954.
3.    詳情可瀏覽香港醫院院牧事工聯會專業發展網頁有關指引
4.    Dietrich Bonhoeffer. Spiritual Care (Fortress) 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