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查詢CPE課程的人,常常會問兩個問題。第一,為甚麼完成一個CPE單元後,又修讀另一個單元?第二,有沒有類似微型(mini)版CPE,其課程時數較少,時間較短,要求較低,以適合修讀者的需要?本文嘗試透過闡述其中一種CPE學制及其評審標準1 ,來回應上述兩個問題。
ACPE的CPE學制
CPE不是一個專利產品或註冊商標,而是指一種結合神學和行為科學的臨床教育課程。歷史上美國臨床牧關教育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Clinical Pastoral Education, Inc.,下文簡稱ACPE)被視為奠定CPE學制及課程標準之先驅之一,現今世界各地(包括香港)已有不同專業群體提供CPE或類似CPE的課程,其學制及評審標準各有特色2 。
過去四十年,ACPE的CPE學制也隨著時代處境及透過反省臨床教學經驗而不斷作出修訂。現時ACPE最新頒布之基礎級(Level I)、深造級(Level II)及督導級(Supervisory)課程3 ,均以目標為本及學員為本設計。各級課程之學習目標,成為了課程的主要評審標準。換句話說,課程督導必須以學員之個別學習進度,而並非以單元數目或受訓時間來評審學員是否達到各級之指定學習目標。4
舉例來說,現時基礎級及深造級CPE課程分別設有九個學習目標。課程之設計並不催促學員藉著一個單元來完成一個級別之目標,(特別是深造級課程),學員一般需要修讀四至六個單元(每單元不少於400小時)來完成這兩個級別之學習。申請修讀深造級課程之學員必須先完成基礎級課程之學習目標,同樣,申請修讀督導級課程之學員亦必須先完成深造級之學習目標。這是其中一個原因為何某些學員會繼續修讀第二,第三甚至更多的單元。ACPE十分重視督導級CPE訓練。檢證指南(Certification Manual)5 清楚列明檢證過程必經之五個階段,與及各階段的評審要求和程序。
此外,CPE課程之設計直接促使學員於每個單元有新的學習經驗。學員即使修讀同一級別課程,每個單元除內容有所不同之外,均設有獨立的學習契約、新的學員組合、不一樣的講員甚至督導,與及另一群陌生的關懷對象。這些因素均為每次學習帶來新的體驗。
學制與學習果效
一直以來,CPE備受院牧界、神學院及教牧同工重視,與它的教育果效有密切關係。大部分曾修讀CPE課程的學員,都確認他們的學習經驗對專業牧養及個人成長產生深遠及極積的影響。CPE對前線牧養關懷者來說,猶如神學教育對獻身傳道者那麼重要。若問可否因應修讀者的各種需要而設計不同類型的CPE課程,答案是肯定的。CPE本質上就是其一種神學教育。不同內容的CPE課程,產生不一樣的教育果效。正如我們對不同程度的神學課程,例如:證書、文憑、學士、碩士及博士課程等,有不同期望一樣。所以,關鍵在於學員/神學院期望透過CPE達致甚麼學習果效?
ACPE在多次修訂課程標準的過程中,雖沒有規定一個單元的受訓期限,卻堅持一個CPE單元不少於400個訓練小時6 ,而課堂學習與臨床實習的比例,由早期的約四分之一比四分之三修訂為近期的約三分之一比三分之二。臨床實習仍佔一個很大的比重,為學員提供了足夠的實踐機會,直接促成更佳的學習果效。ACPE十分著重臨床督導,分別以個別及小組形式進行,這有助減低「愈做愈錯」的機會。此外,以小組進行的課堂學習,包括牧養關懷理論、臨床個案研討及人際關係小組等環節,並每週的文字及閱讀習作,乃針對幫助學員完成學習目標而設計。現時,學員在學習過程中獲取的成長,委實與學制、課程結構、內容設計及作業份量有莫大關係。
ACPE的CPE好像「雞尾酒」課程,而不是關懷探訪訓練班、個人成長小組、心靈導引工作坊或教牧輔導課程。這「雞尾酒」課程的品味和風格各有特色。ACPE的課程標準清楚介定CPE的三個焦點:塑造一個關懷者成為一個牧者,提昇一個牧者的專業技能,與及培養一個牧者的反省能力,以上三點就是這「雞尾酒」課程的使命7 。
總結
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課程會產生不同學習果效。過往,CPE像許多嚴謹的神學課程一樣,從來不容易。沿用至今的ACPE學制與課程標準,已經過半個世紀的改革,臨床驗證,再改革。歷史證明,CPE課程的深度(Extensiveness)與密度(Intensiveness),直接促成箇中的教育果效。筆者期望華人神學的CPE發展,並非要降低要求,削足就履,乃要採納前人的優點與智慧,結合本土文化,建構有同樣甚至更好質素的,有中國文化/神學特色的臨床牧關教育。
- 基於筆者受訓背景,本文只介紹ACPE學制及課程評審標準。
- 據筆者瞭解,本港現時共有四個組織定期開辦CPE課程,計有香港浸信會醫院、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香港教牧關懷及輔導協會及伯特利神學院。四者之中,浸信會醫院及那打素醫院的CPE學制較接近,均採用ACPE之課程標準為設計藍本。讀者欲查詢個別組織之CPE學制,可與相關組織聯絡。
- 參The Standards of The Association for Clinical Pastoral Education 2002.(下稱The Standards 2002)
- The Standards 2002, section 250.
- The Standards 2002, section 260及270列明督導級各階段之學習目標及評審標準。另參檢證指南 The Certification Manual of The Association for Clinical Pastoral Education 2001.
- The Standards 2002, section 232.1. ACPE亦設有半個單元CPE課程,半個單元的訓練時間不少於240小時。
- The Standards 2002, section 240.